購買模式
甲方購買服務
甲方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把甲方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甲方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并由甲方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甲方購買服務的主體(簡稱購買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
黨的機關、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向社會提供的公共服務以及履職服務,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本辦法規定實施購買服務。
承接甲方購買服務的主體(簡稱承接主體),包括在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或經**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